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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获准通过

作者:   时间:2016-02-18   点击数:

2月15日,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。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,今年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正式更名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,并制定了“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,2017年成为主渠道”的目标任务。

在新形势下,院领导高度重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,立即进行了工作部署,招生就业中心做为职能部门,负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具体工作。学院多次开会研讨,充分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,制定了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、招生章程和工作方案,报学院领导研究批准后,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批。

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拟申报1160人,涉及12个专业。招生对象为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者。实行“文化素质考试+职业适应性测试”评价方式。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,3月20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。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、测试。

国务院《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后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的改革总体目标提出: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,形成分类考试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。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,高等教育出现了明显的分层趋势。我院做为直面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导向类高校,不同于研究型大学和应用型本科院校,培养目标的不同自然带来了培养方式、测试方式的不同。

学院领导班子深刻意识到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积极意义,一致认为并同意把分类考试招生做为深化学院内部改革的一次良机,通过分类考试招生来促进教学改革,从关注分数转向关注个体成长,大力实施校企合作,开展“订单培养、工学结合、现代学徒制”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,围绕市场需求,着力打造具有学院特色和生命力的专业群,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素质劳动技能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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